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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心帮邻居关液化气却烧成五级伤残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12万

发布时间: 2023-12-17 栏目:产品中心


  原标题:男子好心帮邻居关液化气,却烧成五级伤残,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12万

  当你的邻居家中忽然遭遇命悬一线的危机时,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义无反顾地救邻居于危难之中?

  今天这一个故事里的主人公陈某华便毅然选择了后者,2020年6月的一天,他的邻居彭某家中忽遭液化气泄露,危机关头,他毫不犹豫地向邻居伸出了援助之手。

  然而正因为陈某华的一时好心,竟意外招来一场漫长的官司!都说“好人有好报”,英勇救人的陈某华又为何再度“惹祸”上身?

  陈某华平时住在益阳某条街道的临时安置房,2020年6月11日,一个烈日当空的夏日,他像往常一样外出办事,但在路过邻居彭某家的过程中,陈某华却猛地发现了一丝异常。

  那是一股难以名状的刺鼻气味,再仔细一闻,陈某华的心顿时都提到了嗓子眼。这是液化气的味道,彭某的家里一定是液化气罐泄露了!

  不得了,此时彭某家中还无人在家,要是这样一直任由其发展下去,恐怕彭某的家都会被烧得灰飞烟灭!陈某华神色焦急地反复查看了半天,因为不便直接闯入,他只好先行找到了不远处的彭某母亲余某,并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她。

  陈某华原本想着让彭某的母亲余某打开房门,毕竟余某和彭某同住一处,平日里肯定也贴身携带着钥匙。

  可好巧不巧,兴许是这天出门有些仓促,彭某的母亲余某并没有带着家里的钥匙。没了打开房门的钥匙,陈某华和余某自然也无法进去关闭阀门。

  该怎么办呢?此时距离彭某和他妻子李某回家还有好长一段时间,无法从正门进入,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液化气将继续泄露,而这样所导致的最终后果便是火灾,这显然也是最坏的结局。

  透过窗户,陈某华的双眼紧紧地盯着屋内那散发着液化气的液化气罐,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陈某华已无暇再去仔细思考接下来的对策。

  其实当时的陈某华可完全选择打119求助消防队,将这样的一种情况交由专业技术人员去解决。但奈何事态紧急,陈某华反复思量半天,最后还是决定亲自进去关掉阀门。

  在陈某华看来,翻进彭某家关上液化气罐的阀门,这最多也就是一两分钟就能解决的小事。若是因为这种小事就劳烦消防队驱车前来救援,属实是有些小题大做。

  陈某华站在邻居彭某的家门前反复观察了半天,最后选择从彭某家的窗户里翻进去。他小心翼翼的卸下了彭某家在外围的窗户,毫不费力的就进入了彭某的家中。

  一切正如陈某华所预想的那样,当他真正摸清彭某家里的情况时,眼前的景象让他的心里霎时间紧张起来。从液化气罐四散蔓延的液化气充斥了整个房间,刺鼻难闻的气味更是把陈某华呛得睁不开眼。

  看来必须要尽快关上彭某家那个泄露液化气的液化气罐,陈某华站起身,凝视着弥漫在范建立的缥缈烟雾,良久终于下定了决心。他缓缓挪步来到了液化气罐前,准备以最快的速度关上阀门。

  然而,就在陈某华关闭液化气罐阀门的同一时间,一束灼热的火苗便直接冲他扑面而来。因为事出突然,站在液化气罐前的陈某华来不及躲闪,大半个身子瞬间就被火焰吞噬了。

  与此同时,在门外等待陈某华的余某听到了陈某华在屋内痛苦的呼救声,也察觉到情况不对,便立即拨通了119火警电话。随后在消防队的努力下,彭家的这场大火最终被成功扑灭。

  火灾总算及时得到了遏制,那么另一边被火焰灼伤的陈某华,他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在被平安解救出来后,陈某华便被附近的好心人紧急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抢救。

  万幸的是,虽然当时陈某华的多半个身子都遭到了火焰的灼烧,但他的性命并无大碍。但尽管从死神那里捡回了一条命,陈某华的情况依旧是不容乐观。

  经过医院的专家鉴定,陈某华的伤情等级为五级伤残,即因液化气而导致其面部、颈部、身体躯干、双上肢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此外,陈某华的右眼也因此失明,身体也从此落下了毛病。

  但更让陈某华感到忧心的还不止这些,陈某华的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常年都是靠着打工补贴家用。如今,陈某华因为身患重伤躺在医院休养,治疗的费用对陈家而言,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

  陈某华的后续治疗费用还需要6万元,可此时的陈家早已东拼西凑的找各个亲戚都借了个遍,已然拿不出更多的继续来填补陈某华的这笔费用。

  要如何是好呢?陈某华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脑海中忽然想到了邻居彭某。回想当初,正是因自己及时进去关掉了液化气罐的阀门,彭家才因此免遭损失。论道理,彭某家理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于是在恢复出院后没多久,陈某华便将彭某一家,也就是彭某及其妻子李某一并告上法庭。法庭之上,陈某华向法官首先提出了他的诉求。

  陈某华表示,他希望彭某家应一同承担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总计金额誉为112万元。

  而法院主审法官经过审理后,也对陈某华的诉求表示认同。毕竟陈某华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其所具备的相关权益也理应得到法律保护。

  这一点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里便足以得到证明,在该条条款中,法律对见义勇为者的相关权益做了如下阐述: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损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而结合故事中陈某华的行为来看,他所提出的赔偿诉求其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陈某华的诉求既已合理,那么随后法官要解决的问题便减少很多,案件的解决也会顺遂不少。

  那么,这笔钱应该由哪方来赔偿,它的具体金额又该如何裁定呢?显而易见,从上述的法律条文中我们显而易见,这一个故事中的“受益人”一方其实是彭某和妻子李某。

  受理本次案件的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人民法院认为,陈某华是出于为彭某家排除险情的前提,所以才会做出翻窗进入彭某家中关闭液化气罐的阀门这一举动。

  而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者,彭某和李某实则为本案中的主要受益人,陈某华的行为保护了他们的财产安全,且已构成无因管理。因此,彭某和李某应当承担主要的补偿责任。

  与此同时,本案中所涉及的房屋隶属于街道办事处所有,陈某华的行为既为彭某家减少了损失,也使得作为财产管理着的街道办事处规避了更大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风险,故而街道办事处也应承担部分补偿责任。

  由于本案涉及无因管理,故而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彭某和李某向陈某华共同支付30万元补偿金,而同为被告的街道办事处也向陈某华补偿20万元。

  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原告陈某华和被告彭某、李某均表示不接受结果,遂再次上诉至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场本该结束的官司,又一次掀起了新的波澜。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负责本次案件二审的法院,经过综合评定,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做出了这样的解释。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精确指出,本案所涉及到的“无因管理”通常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了他人利益避免受损,遵循个人意愿去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对应服务。

  而陈某华在本案中的见义勇为行为,实际上也有着相对应的深层含义。见义勇为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无因管理,通常是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让国家、社会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受损,由此产生的制止侵害的行为。

  见义勇为,有时会给行为人造成一定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但普通的无因管理则往往不可能会产生人身损害。因此虽然见义勇为也属于无因管理的一种, 但二者本质上仍存在一定的区别。

  在本案中,原告陈某华在邻居家遇到液化气泄露、且随时会引发火灾的风险下及时翻窗进屋,关闭了液化气罐阀门。在此行为实施过程中,陈某华因液化气突然起火而致使其构成五级伤残,这并不符合一般无因管理的认定条件。

  故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应当被纠正为见义勇为性质的受害责任纠纷。结合原被告双方的真实的情况,法院最终维持了一审原判,彭某和李某仍需向陈某华补偿30万元,而涉案的街道办事处也应向陈某华补偿20万元。

  案件结束后,法院同时也向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司法建议,建议街道办事处遵循相关规定,为陈某华向上级申报见义勇为奖励。除此之外,法院还依法免除了陈某华的诉讼费用,并承诺后续还会继续为陈某华争取更多司法救助。

  见义勇为的陈某华终究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与表扬,而正是基于法院的公正裁决,陈某华才不至于沦落到“流血又流泪”的结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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